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诉讼案件概述 - 公司及子公司帕瓦供应链因加工合同纠纷向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案件已由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和兰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1][3] - 公司作为原告,主要诉求包括要求被告返还货物或折价赔偿,以及子公司要求返还预付加工费及利息损失 [1][2][6] 涉案金额及货物详情 - 公司要求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返还230吨PW508型号和162吨PW302型号货物,若无法返还则需折价赔偿 [1][5] - 公司要求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返还1,228,379.66kg货物,若无法返还则需折价赔偿 [1][5] - 子公司帕瓦供应链要求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返还预付加工费1,300万元及按LPR计算的利息损失,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6] 诉讼背景及事实 - 公司与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签订《委托加工合同》,被告未履行加工义务且未返还原料 [5] - 公司与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签订《委托加工合同》,被告未履行加工义务且未返还原料 [5] - 子公司帕瓦供应链与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签订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后因合同解除协议约定退款1,300万元未履行 [6] 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 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7] - 诉讼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系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