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归属 - 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15元/股调整为9.10元/股 调整原因为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05元含税)[6][7][8] - 第一个归属期时间为2025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09日 归属条件已全部达成[9][11] -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1名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4万股(占授予总数410万股的40%)[6][11] 公司业绩与考核情况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2亿元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较2023年增长率达28.27% 超过25%的目标值[9]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1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C及以上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9][10][11] 批准与授权程序 - 调整授予价格及归属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程序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3][5][6][7] - 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资格、归属条件及归属名单出具核查意见 确认程序合法合规[5][6][9][11] 信息披露与合规性 - 公司已按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公示及自查 未发现违规情形[4][5]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