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行方案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不超过85,557.82万元人民币 [15][20] - 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13][38] - 可转债期限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到期日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20][21]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2-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796.84万元、17,307.65万元和25,210.39万元 [15][19] -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6,104.96万元 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 [15] - 2022-2024年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03%、7.14%、10.26% 三年平均不低于6% [20]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建项目和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项目 [15][18] - 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15][18]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不存在擅自改变用途的情形 [17][32]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要求 [14][16]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监高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 [1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刑事犯罪 [17] 资产与知识产权 - 公司拥有216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33项注册商标 437项专利权及47件软件著作权 [27][28] - 存在8项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但权属清晰且非主要生产经营性房产 [27] - 子公司长高香港存在境外投资程序瑕疵 但已注销且未受行政处罚 [25] 风险因素 - 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情况 但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34] - 持有重庆千里科技股票和长沙银行投资被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占净资产比例仅0.11% [37] - 存在23处房屋租赁备案瑕疵 但不影响持续经营 [27]
长高电新: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