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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 [1] -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3日 [1] 募集资金归还进展 - 截至2025年3月21日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9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专户 相关专户资金当日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1900191010288)于2025年4月7日正式注销 [2] - 截至2025年8月13日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亿元已全部归还至专户 [2] - 截至公告日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9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 信息披露与合规管理 - 公司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 [1] -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