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基本信息 -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召开会议 [1] - 会议议程包括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 [1]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会议见证律师 [1] 公司章程修订背景 - 修订主要为贯彻落实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 [4] - 响应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8月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及证监会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 [4] - 公司现行章程为2023年修订版本 近两年公司在住所地、营业范围、发行股份数及董事配备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 需更新条款与实际相符 [4]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本次修订共涉及225条条款 包括新增34条、修订168条及删除23条 [5] - 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及股份发行规定 明确法定代表人职权及变更程序 更新公司住所与营业范围 [5]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 明确其职责义务 调整股东会职权 将发行公司债券及一定限额股份职权授权董事会 [5] - 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定 设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监事会法定职权 董事会席位设置为9-13人区间 [5] - 全文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 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 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统一为"高级管理人员" [6]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 规则名称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全文统一使用"股东会"表述 [7] - 临时提案权持股比例由3%降至1% 但公司不得提高该比例限制 [7] - 删除所有涉及"监事"及"监事会"内容 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相关职权 [7] - 新增股份不计入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情形 禁止公司对征集投票权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7]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删除"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表述 调整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人数要求 [8] - 新增外部董事出席人数及委托出席要求 删除董事拒不出席时向监管报告的规定 [9] - 删除涉及监事会的所有内容 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面承接职权 [9] - 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修订为"股东会" [9] 会议程序与股东权利 - 股东需在会议召开前登记发言 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2] - 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人数及股份总数后 迟到股东股份不计入现场表决权 鼓励其通过网络投票参与 [2] - 股东中途退席需请假 否则其股份不计入剩余议案有效表决总数 [2] - 公司有权拒绝非参会人员进入会场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且不得打断会议进程 [2]
三峡能源: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