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 负责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8] - 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督促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8] - 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 接待投资者来访 回答咨询 提供公司披露资料 [8] - 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准备和提交相关会议文件 [8] - 参加董事会会议 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8] - 负责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保密工作 制定保密措施 [8] - 保管公司股东名册 董事名册 持股资料以及会议文件和记录 [8] - 协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 [8] - 提醒董事会避免作出违规决议 必要时将个人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 [8] - 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8] - 履行《公司法》要求的其他职责 [8]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 需具备财务 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 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4] - 必须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4]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公司法》第178条规定情形 最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及其他不合适情形 [5]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 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3] -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 [10] - 出现任职禁止情形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履职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造成重大损失 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重大损失时 公司应在1个月内解聘 [11] - 公司需与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 要求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 [12] - 离任前需接受董事会离任审查 在审计委员会监督下移交档案文件和待办事项 [12] - 未完成离任手续前仍承担董事会秘书责任 [12] 董事会秘书空缺的处理 - 空缺期间董事会需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责 [13] - 指定前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 [13] - 空缺超过3个月后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直至正式聘任 [13] 董事会秘书的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4]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其工作 [4]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资料和信息 [5] 证券事务部的设置 -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日常事务 [14] - 董事会秘书担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 [14]
新通联: 新通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