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旨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职工利益相结合 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7] 激励工具与来源 - 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1] 授予规模与占比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60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135,253,115股的1.92% [2] - 其中首次授予234.5万股 占授予权益总数的90.19%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3% [2] - 预留25.5万股 占授予权益总数的9.81%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9% [2]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获授的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 激励对象与分配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91人 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4][10] - 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4][10] - 具体分配:副总经理于启胜获授15万股(占授予总量5.77%) 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林浙获授4.5万股(1.73%) 董事会秘书袁宏获授4万股(1.54%) 财务总监龚峰获授3万股(1.15%) 其他87名关键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获授208万股 董事及高管小计4人共获授26.5万股 [13] 授予价格与定价依据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21元/股 [2] - 定价依据为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2025年8月)及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50%(13.63元/股)中的较高者 [18] 有效期与时间安排 - 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 [3][15]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及公告 [5][15] - 预留部分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 [5][15] 限售与解除限售安排 - 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6][16]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授予登记完成12个月后起 解除限售比例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4个月后起 比例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36个月后起 比例30%) [16] - 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 则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 若之后授予则分两期解除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2个月后起 比例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4个月后起 比例50%) [16] 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4年度为基准 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15% 2026年不低于25% 2027年不低于35% [21] - 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 则考核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25% 2027年不低于35% [21]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比例:S≥80可100%解除限售 60≤S<80可80%解除限售 S<60则0%解除限售 [23] 会计处理与费用影响 - 股份支付费用以授予日股票公允价值(草案公告前一交易日收盘价30.23元/股测算)与授予价格15.21元/股的差额计算 [27][29] - 预计摊销总费用对2025-2028年各期净利润有所影响 但影响程度不大 [29] 异动处理 - 公司出现不符合授予或解除限售条件时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30] - 激励对象因辞职 被开除 裁员 丧失劳动能力 身故等情形失去参与资格时 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0][32]
朝阳科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