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并可指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3]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授予的职权 [2] 董事会会议召集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4] - 紧急情况下临时会议可通过口头方式通知,但需在会议上说明原因 [6]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日期、地点、议题、联系人等要素,口头通知至少需说明会议日期和议题 [7][4] 议案的分类与提交 - 议案分为固定议案(年度常规审议事项)和临时议案(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提出) [9][11] - 临时议案需由提议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董事长审核后列入议程 [12] 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7]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19][20] - 表决方式采用书面或举手形式,每名董事一票且需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16]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记载表决结果及董事发言要点,出席董事和记录人需签字 [25] - 决议文件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需保存至少10年 [27] 特殊情形处理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18] - 非现场会议可通过视频、电话等形式召开,表决票需传真或邮件发送后补交原件 [24] 规则效力与修订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30][31]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执行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