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部分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作废事项,需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股票9.765万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股票3.878万股,合计13.643万股 [7][8] - 作废原因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7.56%,未达激励计划要求的107%或186%增长目标,且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仅5.62%,同样未达考核标准 [7][8] - 本次作废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4][5][6] 公司业绩表现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95,791.16万元,较2020年基准增长97.56% [7] - 202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8,388.68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较2020年仅增长5.62% [7] - 业绩未达股权激励计划中第四个归属期要求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7%"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7%"的触发条件 [7][8] 法律程序履行 - 律师事务所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程序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要求 [1][8][9] - 公司独立董事对作废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核查后出具无异议结论 [4][5][6] -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