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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股份: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薪酬管理遵循四大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及外部市场相符[1]、责权利对等[1]、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匹配[1]、激励约束与考核奖惩挂钩[1] - 适用范围涵盖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管[1]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导高管薪酬标准制定、年度考核及监督执行[2] - 人力资源部和内审部配合实施具体薪酬方案[2] 薪酬结构及发放机制 - 董事薪酬标准按任职岗位责任确定,未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仅享津贴[2] - 高管薪酬=基本薪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薪酬(与年度业绩挂钩)[2] - 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述职考核后由董事长签批发放[2][3] - 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总经理拟定方案并经薪酬委员会审核后发放[3] 薪酬调整机制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4]、通胀水平[4]、公司盈利状况[4]、组织结构或岗位变动[7]、年度考评结果[7] - 遇宏观经济重大变化时,薪酬委员会可提出修订方案[4] 薪酬扣减及终止情形 - 六类情形不予发放绩效薪酬:被交易所公开谴责[3][6]、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3][6]、擅自离职[3][6]、严重违反公司制度[3][6]、渎职损害公司利益[6]、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6] - 离任高管按实际绩效结算薪酬[3] 制度效力及修订 - 制度与法律或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4] - 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股东会批准生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