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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瞿静)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 瞿静被提名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2] - 声明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 独立性及合规性 - 候选人确认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 - 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并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相关工作经验 [2][4]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之列,且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7] 任职限制与承诺 - 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在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7] - 候选人承诺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8] - 如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资格的情形,候选人承诺及时辞职并报告董事会 [9] 其他声明事项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且在乔治白的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8] - 候选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