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2] - 审计委员会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且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二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2] 委员会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 [3] - 需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4] - 有权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3][11] 决策程序 - 审计工作组负责准备决策材料,包括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 [8] - 委员会会议对工作组报告进行评议,形成决议后报董事会 [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10]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临时会议由两名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召开 [10] - 会议以现场为主,可采用电话、视频等方式 [10]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11] 监督机制 - 发现财务造假或重大会计差错时,需要求更正并不得提交董事会审议 [4] - 对违反规定的董事、高管可提出罢免建议 [7] - 年度报告中需披露委员会履职情况及会议召开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