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总监、助理总裁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 - 总裁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具体程序按公司章程和劳动合同执行 [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行政职务,且仅在公司领薪 [6] 总裁职责与权限 - 总裁负责主持公司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 [10] - 总裁有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决定以外的管理人员,并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0] - 总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可审议涉及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交易 [11] 高级管理人员义务 - 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忠实义务,包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15] - 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勤勉义务,谨慎行使职权,公平对待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16] -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发现执行环境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及时向总裁或董事会报告 [19] 总裁工作程序 - 公司设总裁办公室作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总裁通过总裁办公会议形式行使职权,会议由总裁主持或指定副总裁代为主持 [20][21][22] - 总裁办公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或决议形式作出,由总裁签署后由具体负责人或部门组织实施 [27] - 总裁需定期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重大事项需在事发当日第一时间报告 [29][30] 绩效评价与激励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 [32] - 总裁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参照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33] - 总裁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34] 附则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6][37]
德冠新材: 总裁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