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冠新材: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方资金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制度旨在规范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范资金占用风险,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权益 [1] - 明确区分经营性资金占用(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无对价行为) [1][2] - 禁止关联方通过垫支、拆借、虚假交易等9类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2][3][4] 防范原则 - 要求关联方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五方面独立运作 [6] - 关联交易需履行审批程序并明确结算期限,不得变相提供财务资助 [4] - 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 管理措施 - 实行分层责任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总裁为直接主管,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监管 [13] - 财务部需专项核算关联资金往来并建立档案,内审部门定期核查异常情况 [16][17] - 发现资金占用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并追究责任 [22]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违规决策导致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及法律责任 [23][24] - 资金占用原则上需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符合监管规定 [26] - 公司可采取催收、索赔及诉讼等手段维护权益 [27] 制度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8][29] - 生效及修改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