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5日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 28元的130%(即10 76元/股),触发"天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4][6] - 赎回条款规定: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4] 公司不提前赎回的决定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天润转债"的议案,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2][6] - 未来三个月(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内即使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仍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3][6] - 2025年11月17日后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重新审议是否行使赎回权利 [6] 可转债发行与转股价格调整 -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发行99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 9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0 30%-2 00%) [3] - 转股价格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27日调整为8 28元/股 [4] - 转股价格因回购股份注销于2025年8月16日再次调整(具体调整后价格未披露) [4] 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 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卖出2,012,830张可转债,期末持有量降至发行总量的10 77% [7] - 控股股东承诺未来6个月若减持将合规操作并履行告知义务 [7]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不提前赎回的决策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 [7][8]
天润乳业: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天润转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