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类型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2] - 临时会议触发情形包括: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长认为必要、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总经理提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等 [2][5]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长需在接到临时会议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会议 [3]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电话通知 [3][8] - 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说明,否则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 [4] 会议出席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列席 [4][11] - 董事原则上需亲自出席,委托出席需提交载明具体意见的书面授权 [5][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默认采用书面表决方式,结果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8][9] - 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委托等情形有特殊回避要求 [6][13][20]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提案表决详情、董事发言要点及签名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2][14] - 决议公告需披露会议通知、表决结果及反对理由等,重大事项需单独公告 [13][29] 其他关键程序 - 利润分配决议可先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草案,通过后再补充正式报告 [10][22] - 未通过提案1个月内不得重复审议,暂缓表决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 [11][23][24] - 董事长需督促决议执行并在后续会议通报进展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