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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薪酬管理原则 - 薪酬制度遵循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及"责、权、利"的统一 [1] - 薪酬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挂钩 [1] - 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 [1] 薪酬管理机构 - 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如任职、离职或信息变更时 [2] 薪酬标准 - 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任职岗位职责及对公司贡献确定 [3][4]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履职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绩效挂钩 [4] 薪酬发放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内部制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决议后次月定期发放 [6] - 存在特定情形(如被公开谴责、重大违法违规等)时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6] 薪酬调整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持有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性转让 [8]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薪酬补充 [8] 附则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制度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