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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财务资助余额展期的公告

财务资助展期概况 - 尖峰集团全资子公司贵州尖峰于2023年8月18日向黄平城投提供2300万元借款,期限两年,用于支持矿区搬迁工程 [2][3] - 截至公告日,黄平城投已归还1919.36万元,剩余380.64万元未归还,因搬迁工程未完工拟展期两年且不计利息 [2][3] - 展期议案经董事会全票通过(9票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2] 被资助对象情况 - 黄平城投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1亿元,总资产23.73亿元,资产负债率60.85%,2024年净利润亏损94.57万元 [4][5] - 该公司由黄平县国有企业服务中心100%控股,主营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及土地开发等业务 [5] - 此前贵州尖峰曾向黄平城投提供1300万元借款(2022年6月),其中1200万元已于2024年6月展期 [6] 展期协议条款 - 展期金额380.64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展期内不计利息 [7][8] - 若逾期未还,需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三倍支付利息 [8] - 借款由黄平县助力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10] 财务影响与董事会意见 - 展期后公司对黄平城投财务资助余额合计1580.64万元,占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的0.3% [13] - 董事会认为展期金额较小,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且无关联关系,不损害股东利益 [12] - 担保方为国有控股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业务涵盖融资性担保及财务咨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