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资金的进展公告
资金出借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月和5月分别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期限最长12个月,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1] - 资金出借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款有效期为一年 [1] 资金出借进展情况 - 公司与武汉港务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于2025年8月15日实际出借人民币1.25亿元 [2]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主体包括上港集团(甲方)、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乙方)、武汉港务(丙方) [3] - 出借资金用途为归还存量债务,金额1.25亿元,利率2.20%,期限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5日 [3][4] - 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违约条款包括停止放款、提前收回本息等救济措施 [4] - 纠纷解决方式为协商或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 累计出借情况 - 本次出借后,公司在2.50亿元额度内已向武汉港务出借1.25亿元 [4] - 公司对外出借总余额2.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2% [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总余额30.2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