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使用不超过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截至2025年3月21日,公司已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2025年4月7日注销 [2] - 截至2025年8月13日,公司已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将合计2.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 -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