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职责权限[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2] - 独立董事定义:不兼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无直接/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2] - 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发挥决策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基本条件: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经验+无不良记录[6]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等条件之一[4][5] - 独立性要求:排除持股1%以上股东、关联方任职人员及最近12个月内有利益往来者[8] - 禁止情形: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被立案调查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等[9] - 兼职限制: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提名主体: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需提前征得候选人同意并审查资格[11][12] - 选举程序: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 任期规定: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16] - 辞职/解任:导致比例不符时需60日内补选,会计专业人士缺失需同步补足[17][19] 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 - 核心职能:监督控股股东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发表独立意见[20] - 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21] - 表决要求: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履职方式:每年现场工作≥15日,可通过沟通/考察/会议记录等形式履职[30][31] - 报告机制:对重大事项需出具包含结论性意见的书面报告并披露[22][25]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指定专人协助、保障知情权、及时提供会议资料[34][35] - 会议支持:两名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董事会须采纳[37] - 费用承担:公司支付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的费用[39]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方案并经股东会审议披露,禁止获取其他利益[40] 制度实施与修订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度[44] - 生效条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需同步流程[45] - 冲突处理: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并即时修订制度[42]
晓鸣股份: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