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5] -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可连任 [6] 专门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长兼任 [7]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为独立董事 [8] -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 [9][10] 职责分工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及ESG战略,并检查实施情况 [12]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包括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 [13]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及高管选聘标准,审核人选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 [15] 议事规则 - 专门委员会采用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或传阅审议方式,表决形式包括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及通讯表决 [1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他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需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 [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表决 [20][21][22] - 会议记录需列明日期、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并由出席委员签字 [24][25] 其他规定 - 专门委员会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会议文件需在五日内存档 [27][28] - 委员对议决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29] - 专门委员会聘请外部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0]
华友钴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