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1] - 董事会秘书需遵守公司章程并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3]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需分别履行的行为 [4]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 [2] - 六类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包括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等情形 [2] - 证券事务代表需符合与董事会秘书相同的任职资格要求 [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筹备 [3] - 组织董事及高管培训,督促其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 - 管理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事务,履行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职责 [3] 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4] - 出现六类情形时公司需在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5] - 解聘或辞职需向监管机构报告原因并公告,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及档案移交 [5] 临时替代机制 - 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无法履职时可代为履行职责 [6] - 空缺期间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职,超3个月时由董事长代行并限期补聘 [6] - 公司需确保董事会秘书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后续培训 [6] 法律责任 - 董事会决议违规致损时,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秘书需承担赔偿责任 [7] - 董事会秘书个人违规将依据法律或公司章程追究责任 [7] 附则 - 细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需及时修订 [9]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程序相同,解释权归董事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