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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友钴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1]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票 [1] 股票买卖管理职责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买卖股票的时间和数量符合规范要求 [2] - 证券管理部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向交易所备案 [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 [2] 个人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申报个人信息 [2]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 [2]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 [2]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发生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管理部报告 [2] - 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 [2] 可转让股票数量计算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 [3] - 持有不超过1000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一次全部转让 [3]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4] 新增股份处理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4] -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4] - 因权益分派或减资缩股导致持股数量变化时,当年可转让股票数量相应变更 [4] 买卖禁止性情形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4] - 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 [5] - 禁止买卖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5] 减持与买入流程 - 计划减持公司股票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管理部 [5] - 计划买入公司股票需事前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 [5] - 证券管理部需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 其他规定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 - 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6] - 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