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批准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3名退休激励对象持有的8.67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回购价格 [4][5] - 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规定 [4] 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 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其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8.67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按授予价加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5] 回购价格调整 - 因2024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2.547元/股调整为2.2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从2.052元/股调整为1.722元/股 [6] - 退休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部分按2.217元/股加利息回购,预留授予部分按1.722元/股加利息回购 [7][8] 资金来源及信息披露 -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19.35万元,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8] - 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披露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回购注销公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8][9] 结论性意见 - 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已履行必要授权程序,符合法规及《激励计划》要求,后续需完成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