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违规的“关键操盘手” 锦州港时任总经理被公开谴责
锦州港时任总经理刘辉违规行为 - 刘辉作为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是锦州港系统性违规的"关键操盘手",主导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隐瞒一致行动关系 [1] - 财务造假方面:2022年虚增利润3610.45万元(占当期利润22.46%),2023年虚增6808.78万元(占65.96%),2024年一季度虚增1537.75万元(占62.05%)[2][5] - 资金占用方面:2022年未披露占用额32.18亿元,2023年达55.71亿元,截至2024年末仍有20.98亿元未归还 [2] - 违规担保方面:2024年2月主导为关联方"辽西投资"提供25亿元担保未披露 [2] - 隐瞒一致行动关系:自2016年起实际控制两家公司形成22%持股的一致行动人网络,八年未披露并违规减持1.73%股份 [3] 锦州港退市及财务造假情况 - 公司因2020-2023年年报连续四年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于2024年7月25日被摘牌终止上市 [5][6] - 造假手段包括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涉及2018-2024年多期财报 [5] - 除刘辉外,时任副总裁宁鸿鹏、曹成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逮捕,涉及25亿元担保未披露事项 [7] 监管处罚措施 - 上交所拟对刘辉采取公开谴责及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纪律处分 [1][3] - 辽宁证监局5月29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22-2024年财务造假及担保违规 [5][7] - 证监会11月1日认定公司2018-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