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1] - 制度涵盖内幕信息定义、知情人范围、登记要求及保密义务 [1][4][5] - 内幕信息包括重大财务变动(如资产抵押超过30%)、经营环境变化、并购重组、高管涉嫌犯罪等 [1]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员工 [1] - 延伸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行政管理部门人员 [1][3] - 涉及重大事项时需登记外部机构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 [4] 登记与档案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记录知悉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 [2][7] - 采用一事一记原则 每份档案仅对应一个内幕信息事项 [8] - 档案需经知情人签字确认 并在信息披露后及时报送交易所 [4][8]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4] 重大事项专项管理 - 重大事项(如并购重组)需制作进程备忘录 记录关键时点及参与人员 [4][8] - 备忘录需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与知情人档案同步报送 [4][8]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需单独登记原因及时间 [3] 保密与防控措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 禁止泄露或利用信息交易 [9][10] - 公司需控制信息知悉范围 采用加密措施保管涉密材料 [5] - 禁止通过业绩说明会、调研等活动泄露内幕信息 [5] - 定期自查内幕交易行为 发现违规需在2日内报送处理结果 [5] 违规处理机制 - 内部违规可采取警告、扣薪、解除职务等处分 [5][10] - 外部机构违规将通报并要求处罚 可解除协议并追责 [5] - 因泄露导致经济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