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权 [1][2]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删除所有涉及监事和监事会的表述 [2] - 调整后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仍保持正常运行,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废止 [2]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 [2] - 法定代表人规定调整为董事长担任,明确辞任程序和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的要求 [5]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扩大至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规定人员 [5] - 新增党组织设立条款,明确公司应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6] 股份管理规范 - 明确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846.29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 [8] - 修订股份回购情形,新增"将股份用于转换可转债"和"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两种情形 [10] - 调整回购股份处理方式,特定情形下公司持有股份数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且需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查阅权扩大至可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资料,符合规定股东还可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 [15] - 明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15]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认定标准,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等四种情况 [16] 交易与担保审批 - 提高关联交易审议标准,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一定比例的须经股东会审议 [19] - 对外担保审批标准调整,新增"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过总资产30%"的情形 [21] - 明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并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22]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通知必须包含网络投票方式,且现场会议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 [24] - 降低股东提案权门槛,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即可提出临时提案 [26] - 明确股东会特别决议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分立、分拆、合并、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 [29] 董事任职规范 - 扩大董事任职禁止情形,新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等条款 [33] - 明确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33] - 规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33]
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