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 西藏天路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方 因生态破坏责任纠纷起诉四川川煤第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华钻建设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 - 涉案金额为125,758,613.75元(不含诉讼费) 折合1.26亿元 [1] - 案件于2024年9月26日由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1] 一审判决结果 -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民事判决书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1] - 案件编号为(2024)藏03民初4号 [1] 二审上诉及判决 - 昌都高争不服一审判决 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 上诉请求包括撤销一审判决 改判被上诉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整治修复费用 罚款 律师费 鉴定评估费 运输费及相关合理费用 [2] -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作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2] - 二审案件受理费670,593元由昌都高争承担 [2] 诉讼财务影响 - 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