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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届满可连选连任 [1][2] 委员会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负责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 工作程序机制 -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投资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 由公司经理(总裁)任组长 [2] - 重大投资项目需经过初步可行性研究 战略投资小组初审立项 协议洽谈和正式提案四个阶段 [3][4] -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 将讨论结果及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战略投资小组 [4] 议事规则规范 -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临时会议可随时召开 [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5] - 会议应当有记录 出席会议委员需签名 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6]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6]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章程相抵触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