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以规范董事离职程序 确保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1] 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因任期届满 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1] - 董事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 公开透明 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四大原则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2] - 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专门委员会构成不符合规定 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务直至新董事就任 [2] - 公司需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 [2] - 股东会可通过过半数表决解除董事职务 被解职董事有权在股东会进行申辩 [3] - 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时 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 [3] - 离职董事需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 [4] 责任及义务 - 离职董事需在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由董事会秘书监交 [4] - 审计委员会可对涉及重大事项的离职董事启动离任审计 [4] - 离职董事需继续履行任期内作出的公开承诺 未履行完毕需提交书面说明 [4] - 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公司经营 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在离职后持续有效 [5]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5] 持股管理 - 离职董事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7]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需遵守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的规定 [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监察持股变动 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7] 责任追究 - 离职董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董事会需审议追责方案 追偿金额包括直接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9] - 对追责决议有异议的 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9] 附则 - 制度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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