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泰凌微电子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行权价格 并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项 相关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2][9] 审批程序 -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 [7] - 同日监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8] - 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6日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且无异议 [8] - 2024年12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会正式批准激励计划及相关授权议案 [8] - 2024年12月12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事项 [9] - 2025年8月18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 [9] 价格调整事项 - 调整事由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5元 [11]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调整后授予价格/行权价格计算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原价13.92元/股 V为每股派息额 [11] - 调整后价格确定为13.72元/股 [11] - 该调整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重新审议 [11] 预留授予详情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18日 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12] - 授予对象为49名激励对象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5] - 授予数量为32.57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3.72元/股 [15] - 授予条件包括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缺陷、违规利润分配等情形 [15] - 激励对象未出现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不符合任职资格等情形 [16] - 经查询各监管平台及信息公开网站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 [17]
泰凌微: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行权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