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振: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议并于2025年8月1日召开 董事会负责召集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包含时间地点提案及登记方式 [1] - 会议资料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1]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14:00在公司博物馆会议室举行 与通知一致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及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2] 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共6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未披露 [2] - 参会人员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监事会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2] - 召集人董事会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表决程序与方式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按公司章程程序计票监票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 同一股份仅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 [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系统认证 [4] 表决结果与计票规则 - 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票数 [4] -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相关提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定义排除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 [4] -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结果合法有效 [4] 总体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5] -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5] -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规定且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