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以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规范登记流程 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1][5][10] 内幕信息范围 - 内幕信息定义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包括《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 如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订立重要合同或关联交易、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生产经营外部条件重大变化、董事或总裁变动、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控制情况变化、分配股利或增资计划、重大诉讼仲裁、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等 [2] - 包括《证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可能对债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如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变化、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债券信用评级变化、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超上年末净资产10%、分配股利或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决定、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等 [3]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收购人或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等 [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 记录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并由知情人确认 [5]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重大事项时 应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5] - 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受托开展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业务时 应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6] -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应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分阶段送达公司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晚于内幕信息披露时间 [6]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按要求登记 公司需按一事一记方式登记部门名称接触原因及知悉时间 [7] -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时 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记录关键时点时间参与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 并督促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在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并至少保存10年 [7][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及其变更 并配合档案登记工作 [8]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 发现内幕交易或泄露行为需核实并追究责任 在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宁波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8]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对外报道传送涉及内幕信息的文件需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 [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需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不得在公司内部非相关部门或个人间传播 [9] -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 需确认已签署保密协议或发送禁止内幕信息提示函以明确保密义务 对无合理理由要求提供未公开信息的 董事会应予以拒绝 [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讨论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 需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若事项在市场流传并使股价异动 应立即告知公司或直接向监管部门报告 [10] 内幕信息知情人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公司需及时自查并做出处罚决定 将结果报送宁波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规定泄露信息或失职导致违规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 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按制度处罚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 - 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持股5%以上股东或潜在股东实际控制人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的 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1]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