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 海航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为重庆扬子江六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与蓝诗飞机租赁(上海)签订的《飞机融资租赁协议》提供担保,涉及2架A321-271NX飞机(序列号MSN8587、MSN8655)[1] -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约104,210.11万元人民币,扬子江六号母公司扬子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提供反担保[1] - 扬子江六号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航空集团控制的主体,属于关联方交易[2] 董事会表决情况 - 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1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 担保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7名回避表决[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2] 股东大会安排 - 该担保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会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计划于2025年9月3日举行,赞成票12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