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 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提前1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明确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审议议案[2] -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15:00在上海青浦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分时段进行[3] - 律师核查确认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2][3] 参会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0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4亿股(占比68.07%),含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3][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交易所系统验证,现场出席人员资格经律师核查合法有效[3]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上交所系统提供网络投票统计结果[5] - 关键议案《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通过,总得票6.93亿股(占比99.87%),中小投资者得票1044.71万股(占比92.11%)[5] - 律师确认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5][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