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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特利: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公告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3]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股东代表10名(代表12名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228,536,607股,占比37.6805% [3] - 网络投票股东618名,持有表决权股份64,537,762股,占比10.6408% [4] - 中小投资者股东627名,持有表决权股份64,863,874股,占比10.6946% [4]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现场+网络投票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股东赞成率70.5519% [5] - 议案2(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股东赞成率70.5485% [6] - 议案3(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股东赞成率70.5463% [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及表决机制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数据验证服务 [4] - 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并实时公布结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