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2] - 相关工作需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规则等法律法规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目的 - 工作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或误导投资者 [4] - 控股股东、董监高需高度重视并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5] - 目的包括建立良性投资者关系、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促进股东财富增长等 [6] - 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 [7]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现有/潜在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监管机构等 [8][9] - 沟通内容涉及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10] - 需注意保密未公开信息,防止内幕交易 [11] - 沟通渠道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及现场活动等多种方式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负责制定制度,董秘领导具体工作,其他部门需配合支持 [14][15] - 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法律知识、沟通能力及全面了解行业情况 [16]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误导信息、选择性披露、价格预测等违规情形 [17] - 公司需设立专用联系电话/邮箱并保证畅通,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 [20][21] 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 - 现场参观需合理安排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22] - 路演、分析师会议需诚实沟通公司情况 [23] - 自愿性披露需提示风险,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信息 [24][25][26] - 信息披露需通过指定媒体,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27][28]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需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包括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 [30] - 说明会需提前公告,包含时间地点、参与方式及问题征集渠道 [32] - 业绩说明会需说明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注内容 [35] - 活动记录需包含参与人员、问答内容及是否涉重大信息等 [38] 投资者权益保障 - 公司需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纠纷调解 [40] - 投资者诉求需由公司首要处理并及时答复 [40] 制度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交易所规定执行 [4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42][43]
芯动联科: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