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1] - 适用范围涵盖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及定期报告中符合监管规定的豁免内容 [1][2] 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的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需严格保守国家秘密 [2]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豁免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侵犯公司/他人权益或严重损害利益 [3] - 暂缓披露商业秘密的情形消除后需及时补充披露,并说明理由及内幕交易核查情况 [3][6]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涉密内容 [3][4] 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 - 暂缓/豁免事项需经内部审核程序,上市后新增范围需充分论证 [4][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豁免事项并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4][9] - 登记内容需包括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及审核程序等 [4][10] - 涉及商业秘密的还需登记公开情况、认定理由及知情人名单 [5]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送暂缓/豁免登记材料 [5][11] 违规处罚规则 - 对不符合条件的信息实施暂缓/豁免或未及时披露的,公司将采取惩戒措施 [6][12] 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7][14][15] - 附件包含标准化审批表模板,涵盖申请部门意见至董事长审批全流程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