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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动联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核查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合规性审核 [1]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36个月内未违规利润分配等 [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资格条件 [2]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 - 激励计划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 激励计划目的与合规性 - 计划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推动长远发展 [3] - 授予安排 归属安排等事项未违反法律法规 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