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泉集团: 圣泉集团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 规划制定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 [1] - 决策过程中需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意见 [1] - 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及股东意愿等因素 [1] 利润分配形式与条件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其次为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结合方式 [1] - 现金分红条件:当年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每年现金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 -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 [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 [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 [2]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 经营良好且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2]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拟定方案时需听取中小股东意见,与独立董事、监事讨论 [3]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并提出分红提案 [3]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4] -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行使表决权 [4] 利润分配监督与实施 -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分红政策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4] -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4]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 因不可抗力或经营重大变化需调整政策时,董事会提出议案需经2/3以上股东表决通过 [4] - 独立董事、监事会需对调整发表审核意见 [4] 附则 - 规划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