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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泉集团: 圣泉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议事程序和保护股东权益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 [1]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六类法定情形 [1][3]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非职工董事、审议董事会报告、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增资减资、发行债券、公司合并分立等13项法定职权 [3] - 对重大交易事项(除受赠现金资产等特殊情形外)设置决策权限标准,包括交易资产总额/净资产/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审计值50%以上,或交易利润/营收/净利润占比超50%且绝对金额分别超500万/5000万等量化门槛 [4]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提供专业机构审计评估报告(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除外) [6]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均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若不同意则提议方可自行召集 [7][8]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满足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条件,且召集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8][9]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内容需完整披露提案、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等要素,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11]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采用现场+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开始 [12][1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超总资产30%)、股权激励等 [18][19]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大股东持股30%以上必须采用) [20][21]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情况、审议要点、表决结果等要素,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至少10年 [17][19]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详细结果,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23][24] - 新任董事在选举提案通过后立即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 [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