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法定文件 [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履行披露义务 [2][4]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2][4] - 自愿披露信息需与法定披露内容一致,不得选择性披露或操纵市场 [3][7] - 控股子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时,视同公司自身事项履行披露义务 [2][6] 信息披露义务人职责 - 董事长承担信息披露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归口管理部门 [4][12] - 持股5%以上股东需及时报告股份质押、冻结等变动情况,配合公司履行披露义务 [4][14] - 董事需主动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并报告董事会,独立董事需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5][18] 定期报告管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和中期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 [9][28] - 年度报告需包含财务数据、股东持股、管理层分析等12项核心内容,中期报告需包含6项关键要素 [10][12]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时,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 [13][34] 临时报告管理 - 临时报告涵盖董事会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37类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 [14][37] -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形成、协议签署或高管知悉时,出现泄密或股价异动需立即披露 [15][39] - 重大事项进展需持续披露,分阶段更新动态并提示风险 [16][41]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董事会审议,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9][49]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起草,经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审批后报送交易所 [21][50] - 子公司需建立重大信息报告机制,指派专人对接公司证券事务部 [23][57]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登记备案,保密措施包括签订协议、控制知情范围等 [25][61] - 涉密信息可申请豁免披露,需符合国家保密规定或商业秘密保护要求 [26][68] - 信息披露违规将面临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29][7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投资者沟通需以公开信息为基础,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作出股价承诺 [27][71] - 接受外部调研需董事会秘书全程陪同,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日前公告 [28][74]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31][81] - 子公司可制定实施细则,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触发披露义务 [24][58]
国睿科技: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