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现金管理决策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4年10月13日批准继续使用不超过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自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循环使用[1] - 现金管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1] 现金管理操作详情 - 子公司郑州飞龙于2025年5月15日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芜湖飞龙使用5000万元购买同类产品[2] - 近期产品到期赎回后 郑州飞龙收回9000万元本金 芜湖飞龙收回5000万元本金 合计获得投资收益63万余元[2] 投资产品特性 - 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产品为活期协定存款可随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 - 尽管属于低风险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可能存在市场波动风险[3] 风险控制机制 - 公司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审批执行程序 筛选信誉好规模大的发行主体[4] - 财务部门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发现风险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行使监督权[5] 资金使用影响 - 现金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本金安全前提下进行 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5] - 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投资效益 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和股东回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