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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520,013,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0,032,500元 [2]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6] 实施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3] - 股东林木勤、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等由公司自行派发,其他股东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4]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实际税负(1个月内20%,1个月至1年10%) [7][8]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2.25元 [8]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2.25元 [9]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实际派发每股2.50元 [10] 时间节点 - 方案经2025年8月11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1] 联系方式 - 咨询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755-26980181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