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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7.75元/股,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个月内[1] - 实际回购股份27,351,330股,占总股本2.99%,最高成交价17.74元/股,最低成交价15.32元/股,支付总金额4.449445亿元,符合回购方案要求且未超上限[2] -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披露进展,包括比例每增加1%时三日内的公告及每月前三个交易日的月末进展更新[2] 回购执行细节 - 首次回购于2025年7月28日执行,回购2,682,700股(占当时总股本0.29%),成交总金额4,338.57万元,最高价16.52元/股,最低价16.05元/股[1] - 回购资金来源、金额、数量、价格及期限均与董事会审议方案一致,无执行差异[3] - 回购操作合规,未在重大事项披露窗口期及其他禁止期间进行,且委托价格避开涨跌幅限制价格及集合竞价时段[6] 股东与管理层行为 - 自首次披露回购日至公告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均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4] 回购影响与后续安排 - 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偿债能力及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改变控制权及上市地位[5] - 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出借[7] - 计划在公告披露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出售回购股份,并在三年内完成,逾期未出售部分将予以注销,若注销将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