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委员会设立与定位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 负责研究制定和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以增强核心竞争力[1]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 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3] - 委员会决议需遵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 违规决议无效 且利害关系人可在60日内请求董事会撤销[3] 人员组成结构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设主任委员一名并由董事长担任[5][6] - 委员需符合无违法违规记录 具备良好道德品行和行业专业知识等五项任职条件[8]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 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职务[10] 职责权限范围 - 委员会职权涵盖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经营目标 发展方针及产品 市场 营销 研发 人才等战略研究[13] - 对重大战略性投资 融资方案 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13] - 对上述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并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13] 会议召开机制 - 会议可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7] - 定期会议讨论公司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 经营战略等重大方向性问题[18]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19] 议事表决程序 - 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非委员董事可出席但无表决权[25] - 委员需亲自出席会议 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6]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表决方式为书面实名表决[30][36]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需进行书面记录 独立董事意见需载入记录 出席人员和记录人需签名[42] - 会议记录和决议文件由证券管理中心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42] - 决议实施情况由主任委员或其指定委员跟踪检查 发现问题需向董事会汇报[41]
中南文化: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