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文化: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资金及资产使用类资助行为 明确审批权限及披露要求 强调风险控制及合规性 [1][2][5] 制度适用范围 - 财务资助包括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1] - 除外情形包括:主营业务为融资业务、对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资助(且其他股东不含实控人关联方)、监管认定的其他情形 [1] - 实质性财务资助行为包含:非主营业务实物资产资助、为他人承担费用、明显低于行业水平的资产使用权费用、异常高预付款等 [1] 审批权限与程序 - 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2] - 需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信用风险 [2] - 以下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单笔或年累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10% [2] - 对关联方提供资助严格受限 仅允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条件资助 且需非关联董事双重多数表决通过 [4] 内部执行与风险控制 - 投资及财务部门需提前完成被资助企业资格审查及风险预测 [5] - 需签署协议明确资助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 [4] - 要求披露风险防范措施 包括第三方担保情况及履约能力 [5] - 逾期资助款项收回前禁止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 [6] 信息披露要求 - 需按规定及时披露资助事项及后续进展 [6] - 出现被资助对象逾期还款、财务困难或担保方履约能力恶化时 需立即披露补救措施及偿债能力评估 [6] 责任追究机制 - 对违规提供资助导致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追究责任 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