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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核心观点 - 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从14.77元/股下调至14.67元/股,调整原因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派息[6][7][9] - 调整依据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派息事项的条款,采用公式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6][9] - 本次调整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监事会核查及股东大会授权等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4][5][10] 调整背景与程序 - 2025年4月22日股东大会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6][7]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价格调整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4][5] - 此前已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2023年2月21日披露核查结果),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5] 技术细节 - 授予价格计算:原价14.77元/股扣除每股派息额0.0989048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终调整为14.67元/股[9] - 调整触发条件为"自激励计划公告至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发生派息事项"[6][9] 合规性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定本次调整程序合法,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10] - 公司承诺将依法披露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并持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