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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18 日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 CEO(首席执行官)、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 CEO(首席执行官)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